长沙购买商品房交易登记办理材料
在长沙购买商品房登记材料:
开发商经办人完成住建系统网签备案手续后到我中心办理预告登记。(除非另有说明,材料一式两份)
不动产预告登记提交材料:
1.长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收到原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法人组织的,还应当收集《长沙市不动产登记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3.已在住建系统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约定的,可以不单独提交)。
5.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申请预告登记的商品房已首次办理在建房屋抵押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共同申请注销在建房屋抵押,再申请预告登记。
7.预售人、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加条件、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材料。
8.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提交《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住房资格确认表》或者《准购表》;享受货币补贴政策的需提交《长沙市保障性住房产权登记证》和工作联系单。
9.预登记和转移登记的信息应当在预登记时采集。
办公地址和时间:
地址:晚报点(芙蓉区晚报大道150号1楼)、德政公园点(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3楼)、城南点(天心区雀园路420号九峰大厦2楼)、河西点(长沙市政府第二办公楼行政中心1楼)。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中午12:00-下午17:3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中午12:00-下午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