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婚假及产假规定


海南婚假和产假分别有多少天?

海南婚假和产假

婚假

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外,再增加10天婚假。

产假

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给予女职工三个月产假和十五天护理假。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享受全勤。产假期满后,女职工需要申请哺乳假的,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奖励和优待。

育婴假

根据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至3周岁期间,每年享受共计10天的育儿假。育儿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享受全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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