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条件
南京养老保险变更条件:
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地址、缴费档次等。上述内容之一发生变更时,被保险人应及时申请变更登记。
材料变更:
1.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请书;
2、工商变更登记表、有关部门或单位批准的变更证明;
3.社会保险登记证;
4.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南京养老保险资格:
参保人具有南京市户籍,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可以从符合领取条件的次月起,申请按月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其中:
(一)自2015年1月1日起,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人员,从2015年起逐年缴费至规定的领取年龄,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未按规定逐年缴费的,中断的缴费年限通过补缴或延期缴费弥补。从缴费后的次月起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延期缴费的,从规定缴费年限的次年1月起按月缴纳养老保险金。
(二)自2015年1月1日起,距征缴年龄15年以上的,应当缴纳年费,累计缴费不低于15年。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缴费年限延长至15年,养老保险从次年1月起按月发放。
(3)2012年1月1日已年满60周岁的,不用缴费,办理申领手续后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