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应用条件
应用条件
毕业后2年内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梁溪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吴昕区、经济开发区,下同)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自费租房并进行房屋租赁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租赁补贴
1.在锡各用人单位引进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含在锡科研院所引进并缴纳的社会保险)或在普通高校取得相应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海外留学生和港澳台毕业生
2.在各用人单位(不含实行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的行政单位)引进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世界排名前100位或前20位的大学应届毕业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学校名单每年根据QS和大学排名进行修订)。
注释
1.房租补贴必须在毕业后两年内申请,并在首次申请后4年内收到。过了期限就不发了。申请人已申请市级住房补贴或其他住房补贴的,不再领取租赁补贴。
2.房屋租赁登记证明是确认租赁行为的依据。原房租补贴申请人的房租发票到期后无需续开。
3.大学生房屋租赁登记到期。未及时提供新的住房租赁登记证明的,暂停发放未办理租赁登记当月的租赁补贴,新的住房租赁登记证明将重新上传并审核,以备后续发放。
4.本细则颁布前已成功申请但尚未领取租房补贴的毕业生,自2020年4月起按本公告补贴标准和审核发放原则享受剩余补贴。
5.2019年7月1日前申请补贴的申请人,因社保缴费人变更停止补贴,且符合本公告条件的,可重新申请剩余补贴,2022年6月30日前领取,逾期不受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