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养老保险领取材料
南京市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所需证件:
1.我的身份证
2.我的账本
收集方法:
基础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支付至1%(缴费月数不足一年的折算为年数);
2.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本人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月数确定。月缴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接收条件:
参保人具有南京市户籍,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可以从符合领取条件的次月起,申请按月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其中:
(一)自2015年1月1日起,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人员,从2015年起逐年缴费至规定的领取年龄,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未按规定逐年缴费的,中断的缴费年限通过补缴或延期缴费弥补。从缴费后的次月起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延期缴费的,从规定缴费年限的次年1月起按月缴纳养老保险金。
(二)自2015年1月1日起,距征缴年龄15年以上的,应当缴纳年费,累计缴费不低于15年。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缴费年限延长至15年,养老保险从次年1月起按月发放。
(3)2012年1月1日已年满60周岁的,不用缴费,办理申领手续后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