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在无锡申请房租补贴
(一)申请条件
毕业后在本市市区(梁溪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吴昕区、经开区,下同)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自费租房并办理住房租赁登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租赁补贴:
各类用人单位取得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锡科研院所社会保险的引进和缴纳)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本科(技师)每年10000元,硕士每年15000元,博士每年20000元,共支持两年。对世界排名前100位或所在学科排名前20位的留学人员,按上述标准支持三年。
贯彻国务院关于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扶持政策精神,按上述标准对2020年湖北省高校毕业生给予累计3年的扶持。
(三)补贴申请
登录江苏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入口(https://rs.jshrss .江苏. gov.cn/index/),将网页设置为无锡,点击“请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个人服务”,搜索“大学生”,点击“人才工程”,选择“大学生租房补贴”。按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上传以上信息(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下同),在校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
(2)房屋租赁登记证明(无锡市房屋租赁公共服务平台http://rent.pub.wxhouse.com登记生成);
(3)申请人本人签署的《无锡市优秀大学生资助申报诚信承诺书》。
附:无锡市优秀大学生资助申报诚信承诺书。文档
(4)补贴审计
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由租住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审核;归国留学生、台港澳大学生和高技能人才分别由市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审核。租住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负责审核大学生资格、社会保险缴费等。,并审核租房证明材料。
(五)补贴公示
每月初,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将从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新增租房补贴人员名单,并在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显著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列入拟发放补贴名单。
(6)补贴分配
租赁补贴资金由各区人社部门发放,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以预拨清算的方式进行资金结算。
租房补贴按月计算,从申请获批当月起按季发放。每季度第一个月中旬,各区人社部门利用大数据核实上一季度拟发放名单,导出符合本细则要求的人员报表,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并向区财政申请支付,将补贴发放到申请人的社保卡银行账户。
(七)注意事项
1.租房补贴须在毕业后2年内申请,初次申请后4年内领取,逾期不予发放。申请人已申请市级住房补贴或其他住房补贴的,不再领取租赁补贴。
2.租赁行为以房屋租赁登记证明为依据进行确认,原租赁补贴申请人的租赁发票到期后无需续开。
3.大学生房屋租赁登记到期。未及时提供新的住房租赁登记证明的,暂停发放未办理租赁登记当月的租赁补贴,新的住房租赁登记证明将重新上传并审核,以备后续发放。
4.本细则颁布前已成功申请但尚未领取租房补贴的毕业生,自2020年4月起按本公告补贴标准和审核发放原则享受剩余补贴。
5.2019年7月1日前申请补贴的申请人,因社保缴费人变更停止补贴,且符合本公告条件的,可重新申请剩余补贴,2022年6月30日前领取,逾期不受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