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跨省异地生育医保备案申请流程
海南异地生育登记申请
(一)政策规定
《海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参保人员需要异地转移生育的,应当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其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支付。未经批准,生育医疗费用全部由本人承担。
(二)应用方法
申请异地生育有三种方式:一是网上申请;二是到医保经办机构柜台办理;三是电话申请。
1.在线申请
网上申请要按照以下五个步骤办理。
第一步:进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营业厅”。
第二步:找到“社会保险服务(个人)”栏目,进入注册,注册真实个人信息。
第三步:登录系统,进入个人服务大厅,找到“生育保险”一栏,进入。
第四步:点击“生育保险”栏,点击弹出的“省外生育登记备案”栏,进入操作界面。
第五步:在“省外生育登记备案”页面填写相关信息,核对清楚后按“确定”。
2.柜台申请
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结婚证、医院《孕期保健手册》到医保经办机构,当场完成。你能为我做它。
3.电话应用
打电话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生育保险经办窗口。
三。温馨提醒
1.男职工无业妻子在省外生育子女的,也要提前完成异地生育申请。应用方法与上述方法相同。
2.未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在省外生育子女的,生育医疗费用全部由本人承担。
3.省内跨市县生育子女不需要办理异地生育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