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暂时无法复工
本着“保障第一、有序可控”的原则,我区企业(商家)在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必须严格按照以下原则复工防控:
1.非民生必需服务企业(商户)不得复工。
2.建筑和房地产企业不得复工。
3.未列入白名单的工业企业不得复工。
4.所有大型城市综合体都将关闭。
5.加大对持续经营的农贸市场、超市、便利店防疫工作的日常检查指导力度,对措施不完善、落实不到位的一律关停。
未通过复工防控措施核查的企业(商户)农民工一律暂停来锡(通过核查的单位名单可通过“回锡”平台查询)。
复工申请
“网上自主备案、网下审核检查”的方式和“分类管理、分级审核”的原则将得到推广和实施;
1.对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50人以上企业、城市综合体、大型超市、建设项目,由区级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区指挥部审核备案。
2.其余企业由当地街道审核,区级部门审核。个体工商户由区市场监管局各分局会同属地街道进行现场核查。各职能部门、街道要引导企业(商户)主动到“梁溪区(市)企业(商户)复工网上信息备案平台”(http://fgh5.wxkkk.com/wx)进行网上备案和申请审核。
注:登录名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统会自动核对企业(商户)信息和申报日期,优先选择“信息完整、要求齐全”的企业(商户)进入审核流程。
复工防控措施核查通过的企业(商户)应立即通知所有来自或途经湖北省、广东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南省、安徽省、江西省等重点疫区的农民工。,暂缓抵无锡。已经安排好行程和交通工具但尚未出发的,立即取消;那些已经开始的人应该立即返回;任何人在之后擅自来锡,将被劝返;对不听劝导者,将按照《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通告》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已通过复工防控措施核查的企业(商户),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全面落实各项人员防控措施,特别是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现有农民工的隔离工作,确保企业(商户)安全运行。
复工前的准备工作
1.人员调查和控制。严格落实省市防疫指挥部关于对来自和经过重点疫区人员的劝导、隔离、控制等相关措施的要求。登录及时人社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218.90.158.61/)准确填报所有回锡农民工调查情况,新增信息要及时更新。对于不配合举报工作的,其行为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对于未完成申报的企业,其复工申请不予受理。
2.企业(商户)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网“退锡工人调查举报系统”中的反馈名单,继续做好员工信息的整理工作。及时更新《返锡职工排查报告制度》,制定除重点疫区外拟返锡职工名单;通知名单中的员工要用好“返回西通”(无锡返工工人信息登录平台,2020年2月6日正式上线),提前填写相关信息并负责验证,以获取员工成功返回西通的通行证(二维码),以便到达西道口、进站检票时使用;
3.制定本企业(商户)的疫情防控计划;
4.对生产、办公、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进行消毒;
5.采购和储备口罩、消毒剂、体温计等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
6.复工前做好安全生产检查;
7.需要集中住宿的,严格按照要求落实集中隔离点防控措施;
8.填写梁溪区企业(商户)复工备案表;
9.签署企业(商户)复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