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电动车能上牌吗?
依法可以上牌并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动两轮、三轮、四轮汽车,应当进行登记,悬挂机动车号牌。
电动自行车的登记上牌由哪个部门负责?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因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合法的登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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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石家庄决定对居民自用非营运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登记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