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居民医保两病报销政策(高血压+糖尿病)
为进一步减轻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近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健委、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完善城乡居民“两病”门诊药品保障机制的通知》。
一.“两病”具体指什么?
高血压和糖尿病是最常见的慢性病。《通知》出台,进一步减轻城乡“两病”患者门诊药品负担。重庆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中所指的“两病”是指不符合重庆市居民医保特殊病种标准的高血压和糖尿病。具体来说,是指原发性高血压的低危人群和需要药物治疗的继发性高血压患者。
二。为什么医保只针对城乡居民?
“通知是针对特定人群和特定支付项目的保障政策。”该负责人表示,这份通知主要针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两病”患者。由于职工医保采取门诊特殊病种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未纳入特殊病种的“两病”门诊用药基本可以通过个人账户解决,所以职工医保仍执行现有政策。
三。报销标准是多少?
根据《通知》,符合二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用药范围的“两病”患者,可直接控制血压的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门诊医疗费用不设报销起付线,实行比例限额办法。“具体来说,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年报销限额为500元/年,病种、人。”负责人说。
四。市民如何享受这种待遇?
“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通过设置标准、机构和保障范围进行管理,申报程序和诊断管理按现行门诊特殊疾病处理程序执行。
患者了解自身病情后,首先到区县医保局指定的医院进行诊断;
经专科医生诊断后,选择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录入信息系统;
进入系统后,患者可以用社保卡结算,并在定点医院由医生开出治疗高血压的药物后,支付自己负担的部分。
五、报销范围是什么?
报销范围仅限于直接降血压的药物,非治疗性药物不能报销,如西药或降血脂的中草药。超声心动图和其他测试和检查不包括在报销范围内。
六。病情恶化怎么办?
对已纳入门诊特殊疾病覆盖范围的“两病”患者,继续执行现有政策。
“两病”患者病情加重的,可按门诊特殊疾病政策申报,经认定符合相关标准后纳入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范围。
七。通知的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