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职工医保交多少年就可以不交了
一、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
1.职工医保缴费(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达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时,其中职工在重庆市医保缴费年限达到10年及以上,并按月领取退休待遇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享受重庆市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
2.随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退休时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一次性缴纳不足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人均缴费基数为缴费基数。对于不愿意缴费的,也可以选择按照重庆规定参加居民医保。
二。其他信息
1。什么时间可以视为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
职工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包括(我市职工医疗保险以下视同缴费年限不再重复计算):
以下时间段可用作:
(1)重庆市外职工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2)1993年3月至2004年12月,本市用人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3)失业军人配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4)军龄。
上述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不得重复计算;
重庆市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可以折算成12.5%作为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
2。退休时,员工医保缴费年限不够怎么办?
随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退休时,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应当一次性缴纳不足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人均缴费基数为缴费基数。对于不愿意缴费的,也可以按照我市规定选择参加居民医保。
三。例如
李先生1984年1月参加工作,1993年3月开始在私营企业工作,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2005年1月随用人单位参加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至2014年12月退休。1984年1月至1993年3月的连续工龄和1993年3月至2004年12月的实际缴费年限视为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2005年1月至2014年12月为职工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相结合已满3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可以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无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需要说明的是:
连续工龄主要是指在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