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于春节期间电子税务局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21〕11号),现将电子税务局2022年春节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节期间,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正常开放,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各类涉税(费)业务。
二。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申请领取和开具发票,需要到办税服务厅领取或办理邮寄送达的,税务机关在假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受理。如果有当地24小时自助办税厅,可以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提示办理。
三。如果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的部分业务申请需要推送到后台进行人工审核,税务机关会在假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受理。
请转告纳税人,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