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有哪些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再就业;
(二)应征服兵役的;
(3)移民国外;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五)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培训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符合失业保险规定,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非自愿失业);
3.已登记失业并有工作要求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