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哪些人需要向社区报备?
报告对象
目前,需要向社区报告的人员包括境外到达人员、与高危人群有接触的人员、14天内在中高危地区居住过的人员以及14天内在中国其他重点地区居住过的人员。
具体包括以下五类人群:
(1)到达成都的人员。包括从成都港到达的所有航班;在其他城市逗留少于21天的新来港人士(海归);
(2)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三)途经我国疫情高风险地区来(回)成都的人员;
(四)本地确诊病例,但未划定风险区域的所在区(市)县来(回)蓉人员;
(五)各专业防治部门确定的重点地区或场所的居(退)荣人员。
以上人员在成都无固定住所的,应向所住宾馆、招待所或单位申报。
此外,鉴于我国疫情变化较大,中高风险区迅速增加,建议来自我国其他低风险区的新到达(回国)人员在返回居住地时,到居住小区(院落)登记处进行登记。
ps:除了以上人员,还有“代码红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