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缴存公积金 异地购房可直接提取
“最近我想回老家淮安买套房。我的公积金账户里有很多钱。我能撤回它吗?“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在南京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无论是外地户口还是南京本地户口,在外地购房后都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南京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咨询结果显示,在南京工作且每月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外来人口,在外地购买房产后,可通过本单位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与购买本地住房的市民享受同等待遇。
异地购房的人,在南京购房,只要从个人账户提取公积金后符合相关规定,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南京本地户口居民在外地买房也可以提取公积金还贷,只要符合条件。“但由于目前我国公积金实行的是异地管理,各地业务未联网,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无法为在外地购房的市民办理公积金贷款,但可以按照相关要求办理柜面提取和还贷。”据工作人员介绍,柜面取款还贷的办理时间为每年的1月至12月,即每月的1月至15日(节假日除外)。
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直系亲属在外地购房的,只要产权证上有缴存公积金职工的名字,且在同一户籍地,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购买商品房的,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经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仅供乙方办理登记备案手续);2.首付款收据或发票;3.身份证。购房时间以预售合同登记时间为准,购房配偶还需提供结婚证。
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让给自办户的商品房)的,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 .房屋所有权证;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明;3.《存量房买卖合同》(或《买卖合同》);4.身份证。
购买时间以一年内缴纳契税为准。配偶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由你所在单位开具取款申请和支票,到营业网点取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