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
原用人单位和本人每满一年领取两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所在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但未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按缴费年限一次性发给1个月当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补助费。
补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但农民合同制工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个人部分的,享受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第十九条的标准)。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个人医疗保险全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继续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福州将医疗保险费随失业救济金一起转给失业人员,由他们到医保中心缴纳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