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养狗行为规定有哪些
Xi安养狗有什么规定
养犬人和养犬单位应当依法文明养犬,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依法定期对犬只进行免疫、犬只登记和年检;
(二)携犬出户时,为犬只悬挂犬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会使用牵绳;牵引带不得超过两米,行人拥挤时应自觉拉紧牵引带;
(三)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避开高峰时段并主动避让他人;
(4)当犬只攻击人时,立即制止,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
(5)保持犬只清洁,停止吠叫,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六)及时清理犬只粪便,不得污染市容和环境卫生;
(七)不得虐待或者遗弃犬只。
以下区域禁止犬只进入:
(a)办公区、医院、学校和幼儿园;
(二)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场所;
(三)餐饮场所、商场、宾馆;
(四)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车、小汽车和候车场所;
(五)城市广场、公园、城市交通要道和步行街;
(六)其他禁止犬只进入的区域。
在上述区域内,禁止盲人携带导盲犬、肢体残疾人携带助残犬。
Xi市重点限制区域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的个人名单:
比特犬、托萨犬、阿根廷杜高犬、高加索犬、藏獒、獒、意大利护卫犬、罗威纳犬、纽波利顿獒、魏玛猎犬、中亚牧羊犬、金丝雀犬、费勒犬、斗牛梗、法老猎犬、阿富汗猎犬、德国牧羊犬、爱尔兰猎狼犬、英国牛头犬、澳大利亚牧羊犬、俄罗斯牧羊犬等比利时马利诺犬、中国园林犬(土狗)、日本狼犬、灵缇犬、大白熊犬、圣伯纳德犬等犬种,以及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和肩高50cm以上(指成年犬平均身高)的犬种。但工作犬、导盲犬、助残犬等特殊用途的犬,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