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贷款期限
南京公积金贷款期限要求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与申请贷款年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按整数计算。
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以上(含)且收入稳定、信誉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放宽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5年。
购买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购买二手房和房屋建造、翻建、大修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延伸阅读:什么是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专项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