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孩生育保障政策
海南的三孩生育保障政策
1。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注意以下3组人:
参保女职工生育三个子女发生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参保人员的失业配偶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2。城乡居民医疗费用保障
生育三个子女的城乡居民,按规定可享受2种生育医疗费用: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照《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享受生育和住院医疗费用待遇,以及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医疗费用待遇。
其中,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待遇包括检查费、治疗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药费等。
3。病理性流产治疗
参保人员(含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在医院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病理性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参保人员可按规定进行医保报销。
执行时间:2021年5月31日起(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