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失业金一次性领取条件
一、重庆市失业救济金一次性领取条件
重庆失业保险按月发放,发放到银行卡。
注意:不能一次性领取。此前关于一次性征收的规定已于2020年8月废止。
二。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需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三。关于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限的规定(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为3个月;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满三年的,为六个月;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满四年的,为九个月;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满五年的,为十二个月;
⑤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满七年的,为十五个月;
⑥七年后累计缴费时间16个月。今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