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开发单位揭协议签订条件+咨询电话
南京公积金签订按揭协议的开发单位具备以下条件:
(一)开发单位合法合规,信誉良好
开发单位设立依法登记,无不良信用记录,住房公积金依法正常缴存。
(二)开发单位财务状况良好
开发单位资产负债率一般不超过85%,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三)开发单位愿意为贷款工人提供担保
开发单位自愿为贷款职工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自发放公积金贷款之日起至取得抵押权《不动产登记证》并移交委托银行管理之日止。开发单位同意在担保期内偿还借款人违约贷款银行的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
(四)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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