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住房补贴政策

吃团圆饭2022-08-16  5

宜兴购房补贴对象+标准

一、适用范围和对象

第一类: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含市属国有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金融服务企业、垂直管理企业)、本市确定的重大项目或平台载体等。,首次引进,适合就业创业的:

(1)双一流学校或双一流学科的本科生,世界排名前100位大学的本科生(见附件9)(不含中外合作办学);

(2)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

(3)副高、高正及以上职称、高级技师;

(4)入选宜兴陶豆人才计划、无锡太湖人才计划、江苏双创计划、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等人才工程领军人才;

(5)入选宜兴市实用人才。

上述人才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或纳税满12个月,并在本市购房。

第二类: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的制造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全日制中专学生、专科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首次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高级工、技师等技能人才,并在本市购买房屋满12个月社会保险

补贴住房对象中的人才计划项目不受适当时间限制;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高级技师等。都是2012年3月1日以后才有(以社保首次缴纳时间为准);全日制专科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高级工程技术人员须在2020年1月1日后来(社保首次缴纳时间为计算时间)。

人才住房补贴享受后,入选高层次人才计划,补偿金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一次性分配;补偿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分3年拨付。

入选人才计划的创业型人才,已在适当企业缴纳社保或个税满12个月,或提供上一年度的企业增值税、所得税等证明材料,企业参保证明。夫妻双方均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且双方均有资格共同购买房产的,按照高的比例申请,另一方为相应补贴金额的50%。

二。补贴标准

(1)入选各级人才计划者,不受选调生到达时间限制。具体标准为:对引进的顶尖人才给予200万元奖励;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给予100万元;入选省“双创计划”的,给予创业人才60万元,创新人才50万元,领军人才60万元,“双创团队”成员30万元,博士研究生30万元。入选“太湖人才计划”、“淘豆人才计划”的,创业人才奖励50万元,创新人才奖励30万元,团队带头人奖励50万元,会员奖励20万元。入选宜兴市实用人才的,参照宜兴市人才分类标准,享受住房补贴:顶尖人才最高给予100万,领军人才最高给予60万,高层次人才最高给予20万。

首次提出,前来就业创业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后,可享受以下补贴:

(2)博士研究生、高职称人才给予20万元;

(3)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才、高级技师10万元;

(4)技术人员8万元;

(5)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高级工5万元;

(6)全日制大专、中专毕业生,给予3万元;

上述(1)人才须缴纳12个月社保或个税,(2)(3)(4)(5)(6)人才须缴纳12个月社保。

以上补贴分三年,按30%、40%、30%的比例分配。补贴资金不超过购房总金额的50%。双一流学校或双一流学科的本科生和世界排名前100的大学的毕业生参照硕士学位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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