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异地买房提取流程

良法2022-08-16  3

异地公积金南京购房提取指南(材料+流程)

在异地公积金中心缴存、在南京购买房产的职工,可在南京公积金中心“跨省服务”专门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提取。申请时应根据不同中心的加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处理材料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在购买一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提供以下资料:

(1)经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销售);

(2)首付款发票;

(3)身份证原件;

(4)购买地户口簿或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5)存放在银行的银行卡。(建行、农行、工行、中行、交行、南京、紫金农商行)购买时间以预售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购买存量房后一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不动产权利证书;

(2)身份证原件;

(三)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社保缴纳证明;

(4)购货发票;

(5)存放在银行的银行卡。(建行、农行、工行、中行、交行、南京银行、紫金农商行)购买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为准。

处理流程

南京公积金中心受理材料:

南京公积金中心在向职工出具《跨省业务受理回执》后2个工作日内,对购房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核查通过的,2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将相关材料反馈至异地中心;如果验证失败,打电话给员工。

异地中心(存款地)收到相关材料后进行审核:

情况一:如果审核通过,提取资金将转入申请员工提供的收款银行账户,南京公积金中心收到材料后将及时反馈结果给员工;

情况二:如果审核不通过或者需要补充材料,非现场中心会电话联系员工进行说明和告知。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206636.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