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生活垃圾没分类怎么罚款
不分类会有什么惩罚?
或处以一百元至五百元的罚款。
《条例》还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具体规定。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投放生活垃圾:
可回收材料应当放入可回收的收集容器和收集点,或者出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和回收经营者;
有害废弃物应放入有害废弃物收集容器或交给有害废弃物回收站;
餐厨垃圾应先排水,再放入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或通过就地处理等其他减量化方式排放;
其他垃圾应放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同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江河、湖泊、河流、渠道、水库、排水管等场所倾倒生活垃圾。禁止将不同种类的生活垃圾混合运送。禁止将农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垃圾混入生活垃圾运送。禁止混入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运送生活垃圾。
关于处罚措施,《条例》明确,生活垃圾未分类投放到指定场所的,管理责任人将予以劝阻;不听劝阻的,向城管部门举报,由城管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以一百元至五百元罚款。根据前款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自愿参与并完成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社会服务活动,经城管部门同意,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