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电子驾照的申领范围
电子驾驶证的适用范围
青岛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且不存在被扣留、暂扣、逾期未体检、逾期未验证、被宣布停止使用等依法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形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或者就近到车管所申领电子驾驶证。
已办理电子驾驶证的,因准驾车型、驾驶证有效期、发证机关等发生变化,办理换证业务后,需要重新办理电子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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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驾照的应用
我市核发的电子驾驶证全国有效。电子驾驶证已在“交管12123”app申请成功,驾驶员可在手机上登录“交管12123”app查询并出示电子驾驶证。公安交管部门在执法、处理交通违法和事故、办理相关业务时,不再对已经出示电子驾驶证的人员核验纸质驾驶证,不再对未随身携带纸质驾驶证的人员进行处罚。
(一)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可以持有效电子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遇到警察执法检查时可以选择出示电子驾驶证。
(二)办理交通管理业务。驾驶人在办理验证、换发驾驶证、处理交通违法或者交通事故等业务时,可以提交电子驾驶证。
(3)道路运输业管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对驾驶人驾驶资格进行验证时,可以采用电子驾驶证。货运公司、学校等单位在招聘驾驶员的过程中可以采用电子驾驶证。
(四)保险业务的办理。在车辆保险核保和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可以对驾驶人的电子驾驶证进行验证,确认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并办理相关核保或理赔手续。
(5)汽车租赁。租车时,租赁公司可以验证驾驶员的电子驾驶证,确认驾驶员的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