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收抵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修复?
答: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估修复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继续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加大对破产重组企业纳税信用修复的支持力度,有效衔接纳税信用
《公告》所指的纳税信用修复,是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水平的修复。
此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以下简称《修复公告》)已对19种发生频率较高但情节轻微或社会影响不严重的纳税信用失信行为明确了相应的修复条件和标准。各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均可申请纳税信用修复,及时挽回信用损失。
2。税收抵免怎么修?能详细说说流程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修复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企业符合纳税信用修复条件的,可以填写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表,根据当期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其中,当期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是指税务机关根据年度评价指标得分或直接分级确定的最新纳税信用等级。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信用修复申请后,将根据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和标准,调整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得分或状态,重新评价其纳税信用等级,反馈纳税信用修复结果。纳税信用修复完成后,纳税信用等级不为D的,不再受D级评价两年的限制,按照修复后的纳税信用等级适用相应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此前适用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不作追溯调整。
3。使用电子专用票申报报销的基本规则是什么?
答:根据财会[2020]6号文件规定,作为电子记账凭证的一种,如果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只能使用电子专用票进行报销、记账和备案:
(1)验证收到的电子记账凭证合法、真实;
(二)电子会计凭证的传输和存储安全可靠,任何篡改电子会计凭证的行为都能被及时发现;
(三)所使用的会计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地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完成会计业务,能够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格式输出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并设置了必要的经办、审批等审批和签署程序,能够有效防止电子会计凭证重复入账;
(4)电子会计凭证的归档和管理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要求。
使用电子专用票报销录入,且单位财务信息系统能够导出符合国家档案部门规定的电子备案格式的,电子专用票应当与其他电子记账凭证一同备案保存,电子专用票不再需要打印保存纸质副本;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采用纸质打印的电子专用票进行报销和入账的,应将电子专用票连同纸质打印的纸张一并交会计档案员保存。
4。付款人收到电子专用票后,应如何查验发票的真伪?
答:电子专用票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印章,税务数字证书签署的电子发票监制章代替原发票监制章,更好地满足了电子发票改革的需要。
纳税人可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格式文件阅读器,查验电子专用票,验证电子签名和电子发票监制章的有效性。
验证电子签名的具体方法如下: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格式文件阅读器打开下载的电子专用票格式文件,将鼠标移动到左下角“卖方”相关信息处,点击鼠标右键,然后点击提示框中的“验证”按钮,弹出验证结果。
如果验证结果为“此签名有效!受此签名保护的文档内容未被修改。签名后文件内容无变化”,表明卖方电子签名有效。
验证电子发票监制章的具体方法如下: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格式文件阅读器打开下载的电子专用票格式文件,右键单击发票上方的椭圆形发票监制章,选择“验证”显示验证结果。
此外,纳税人还可以通过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日期、发票校验码等字段,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核对平台上查询电子专用票信息。
5。有电子专用票的纳税人如何开具电子专用票?
答:税务机关免费领取tax UKey后,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渠道申请验证电子专用票类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安装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tax UKey版)后,开具电子专用票。
开票完成后,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二维码远程将电子专用票交付给付款人。如果不知道操作,可以通过操作视频来学习。网站路径为:国家税务总局网站12366纳税服务平台-纳税人学院-视频点播。机构选择:省局,地区选择:江苏,涉税类型选择:纳税服务。
6。外部RD人员的劳务费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加RD费用扣除吗?
答:允许扣除的RD费用具体范围内的人员劳务费:指直接从事RD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RD人员的劳务费。
7。生产企业享受延期纳税需要填写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吗?和申请延期纳税一样吗?
答: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企业不需要填写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他们只需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法申报,界面会自动弹出延迟缴纳各种税费的提示。纳税人无需到前台办理或网上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行政许可业务。
8。对于制造企业来说,有些业务操作是按差额征税的。销售金额是在差额之前还是之后计算以满足纳税递延条件?
答:满足中型和小微制造业状况时使用的销售金额,按差额后的销售金额确定。
9。制造企业享受的递延税款是否影响企业所得税的最终汇算清缴?
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缓缴部分税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规定的条件,已经享受税收递延政策的纳税人,视同“预缴税款”,正常参与所得税汇算清缴和退税计算。同时,纳税人应按照享受延期纳税政策确定的纳税期限缴纳延期税款。
102022年社保基数有新调整?
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税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13号)规定:“1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工资基数执行4250元,最高工资基数暂执行21821元。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上下限按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