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电动车要上牌吗

遗体化妆师2022-08-16  11

恩施电动自行车上牌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为加强我州电动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等法律法规,现将加强恩施州电动车管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

自2021年1月25日起,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到辖区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手续。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按照非机动车登记管理,免费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鼓励车主购买安全责任险产品,骑行时佩戴安全帽。

二。设置超标电动车过渡期

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非标车”),在注册登记后的过渡期内进行管理。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非标车”,设置3年过渡期,免费办理临时号牌。过渡期届满后,禁止上路行驶。“非标车”临时号牌办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2019年4月15日以后购买的“非标车”,不办理临时通行号牌。

三。严格管理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和销售

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应当生产销售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和未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严禁改装、组装、篡改电动自行车,严禁非法拆解、改装、修理充电器、电池。

四。加强对电动摩托车、三轮和四轮电动车的管理

(一)电动摩托车、三轮、四轮电动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登记条例》进行管理。(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未列入国家产品目录的电动摩托车、三轮、四轮电动车。(三)2021年5月1日起,严禁未核发电动摩托车、三轮、四轮电动车号牌上路行驶。

五、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驾驶无牌无证电动车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驾驶人和车辆。对违法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生产销售业主。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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