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南京工作提取公积金办理条件+流程
一、处理条件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南京或户口不在南京,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半年且住房公积金异地未缴存的,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处理过程
材料:
①国外户口簿(居留迁移证明);
②身份证;
(3)未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声明(声明由职工在柜台窗口签字);
④存放在银行的银行卡。
处理方法
如果可以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职工可以通过“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等互联网渠道办理。无法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由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银行卡。
处理时限
手续齐全的,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需要核实材料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