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孤儿生活费办理条件
Xi安孤儿生活费办理条件
孤儿基本生活费支付给户籍已丧失父母且在我市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县级以上地方民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条件确定。
一、申请程序
孤儿申请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按以下程序办理。
孤儿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1 .孤儿或其监护人填写的《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申请表》和一张孤儿近期照片;
2.孤儿及其家庭户口簿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3.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者公安部门、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者失踪的证明复印件及原件;
4.孤儿的出生证明或与生父母、父子的生物关系证明,孤儿的监护人证明(村委会、社区出具);
5.孤儿的监护人与民政部门签订的监护协议;
6.孤儿本人或其监护人的银行卡复印件。
具体应用指南可点击此处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