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材料
海口居民医保资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户口本。
海口户籍的新生儿可在户籍所在地的区社保中心进行新生儿保险登记和缴费。
非海口市户籍的新生儿,凭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有效参保证明及父母一方在我省(市)参加医疗保险的身份证、长期在海口市居住或工作的有效证明(如房产证、暂住证、工作单位证明等。),可以在居住地的区社保中心为新生儿登记缴费。
保险对象
(一)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本省户籍人员;不能足额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确实无力偿还的退休人员。
(2)具有本省学籍的大、中、幼儿园在校生(含港澳台和外籍大学生)。
(3)取得本省居住证,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省非从业人员。
(4)取得本省居住证,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外地人。
(五)服刑人员(包括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