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异地买房如何提取(附材料)
家庭在南京无房或有一套住房(无公积金贷款),异地购房的,购房地点必须是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缴纳社保所在地。购房时间一年内可提取一次公积金,异地购买商品房可携带以下材料。
一、异地买房
搬运材料:
1.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2.预付款发票
3.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柜台窗口的单身工作人员签署)
4.身份证
5.公积金汇入银行储蓄卡。
处理流程:
在户籍地买房需要带户口本,在工作地买房需要提供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买房所在地的户口本和社保缴纳证明必须能提供一个才可以提取)。
以买卖合同登记时间为准,一年内持上述材料到开户银行取款网点。
二。异地购买和退出二手房
搬运材料:
1.房地产权利登记证
2.采购增值税发票
3.身份证
4.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工人在柜台窗口签字);
5.公积金汇入银行储蓄卡。
处理流程:
在户籍地买房需要带户口本,在工作地买房需要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购房所在地的户口本和社保缴纳证明必须提供一个才可以提取)
一年内持以上材料到开户银行取款网点,以房地产权属系统发证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