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指南
赡养老人的申报条件
1。扣除范围和标准
(1)扣除范围: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亲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还有孩子去世的爷爷奶奶;
(2)扣除标准:
①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②非独生子女:可与兄弟姐妹分享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但每人分享的金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2。扣除方法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可以平均分摊,也可以协议分摊,也可以由被抚养人分摊。
注意:
(1)约定分摊和指定分摊之间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2)约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约定分摊为准;
(3)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改变具体的分配方式和数额。
3。扣除起止时间
从受抚养人年满60岁的月份开始,到抚养义务终止的年底为止。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流程
1。本人从未填写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注册登录,选择“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及申报”;
◆选择“赡养老人”后,选择对应的扣款年份,点击“确认”;
◆确认材料齐全后,点击“准备,进入填报”;
◆“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可选,可以直接点击“下一步”,看完提示后再点击“我知道”;
◆点击“选择被赡养人”,填写被赡养老人信息,然后点击“下一步”;
◆填写“独生子女”信息,确定扣除“分配比例”或“分享方式”,然后点击“下一步”;
◆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
2。2021年填写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