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小孩医保怎么办理


重庆小孩可以有医保卡吗

一、孩子出生后,可以根据情况选择是否给孩子单独投保

答:可以参保,办理医保卡。拿户口簿去医保局。

1.独立保险

自主缴纳保险费的新生儿在出生后90天内参保,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未独立投保

未自主缴费参保的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随参加居民医保的母亲,享受当年的医保待遇。出生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随母亲报销,直至最高限额。如果想给孩子单独投保,应该怎么处理?

二。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程序

初次参保的,必须先持参保人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登记(可代办),然后手机微信支付即可。

温馨提示

集中缴费期间(每年9月底至12月底,集中缴纳下一年度保费),一般在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办理。

非集中缴费期(每年1-9月),一般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所办理。

三。儿童住院报销

儿童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大病报销标准

拓展:这些“儿童两病”的医保报销政策你应该了解一下吧[S2/]

什么是“儿童两病”?

“儿童两病”是指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0 ~ 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2010年9月1日后新诊断为白血病(仅包括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仅包括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和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经定点医院确诊后,可享受医保报销政策。

儿童“两病”定点医院有哪些?

儿童白血病治疗定点医院有9家,分别是: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重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第三军医大学新桥医院、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重庆三峡中心医院、涪陵中心医院、第二人民医院。

指定治疗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的医院有10家,分别是: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重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三军医大学新桥医院、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中山医院、重庆三峡中心医院、涪陵中心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九人民医院。

【/s2/】“儿童两病”如何报销?

重庆医保局表示,“儿童两病”报销实行定额支付结算,不受目录限制。参保人和医保基金分别支付定额标准的30%和70%。比如,赔偿标准为8万元,参保人承担2.4万元,医保基金承担5.6万元。医疗费用超过定额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医院承担。

那么,如果孩子不幸患有多种先天性心脏病,医保怎么报销?

1、患多种先天性心脏病的儿童,在同一住院过程中,其所治疗的疾病均属于“儿童两病”的规定病种,住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定额标准=最高标准病种定额+其他病种标准定额× 30%,再按“儿童两病”的规定报销。

2、患多种先天性心脏病的儿童,在同一住院过程中,其治疗的疾病只有部分属于“儿童两病”规定病种,且住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低于规定病种定额标准的,参保人按实际发生额的30%支付,医保基金按定额标准的70%支付;高于定额标准的,定额标准(含)以内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和医保基金分别支付30%和70%,超出定额标准的费用按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一般疾病住院政策报销。

3、儿童患各种先天性心脏病,在同一住院过程中,所治疗的疾病不含“儿童两病”规定的疾病,住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普通疾病住院政策报销。

重庆医保局也提醒:

属于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的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可按定点医院治疗定额缴费标准的20%申请城乡医疗救助。

不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条件但家庭困难的白血病儿童,可按定点医院治疗定额支付标准的10%申请市白血病儿童救助基金救助;

儿童白血病医疗费用可在定额标准内累计计算报销;

白血病患儿超过定额标准的医疗费用,按普通住院政策报销。

扩展阅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205911.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