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婴幼儿照护专项扣除与现行六项专项扣除政策是如何衔接的?
实施3岁以下婴幼儿保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后,纳税人与3岁以下婴幼儿保育相关的费用,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个儿童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1.此外,根据现行专项附加扣除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子女年满3周岁,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者全日制教育阶段的,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定额扣除。
2.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租房或买房,可享受继续教育、住房租金或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
3.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子女患大病的,还可以申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4.赡养父母60岁以上的纳税人,还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总体来看,这七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基本考虑了不同阶段纳税人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