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居民养老缴费

清真标志2022-08-16  4

海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指南

海口居民养老保险缴费

收款人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年满16周岁(不含学生),当期未参加城镇职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现有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未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均可在其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支付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下限为200元,缴费标准上限为上年度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年缴费8200元。

参保居民可在缴费标准的上限和下限内自愿选择100元的整数倍金额进行缴费。

付款方式

2021年5月10日18: 00前登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人选择的缴费档次,将视为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上线后,缴费人委托税务部门银行预存代扣的金额。

缴费人如需变更银行预存款代扣金额或终止预存款代扣方式,可到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点或办税服务厅办理城乡居民养老服务。

税务部门为被保险人成功代扣后,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多次自主缴费,当前缴费金额为实际缴费总额。

支付渠道

(1)将缴费金额全额存入社保卡账户进行扣款。

(2)通过微信、支付宝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微信频道:城市服务-定位城市,进入“大众服务-社保-海南社保缴纳”,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付宝频道:市民中心-社保-城乡居民养老缴费。)

(3)商业银行通过网上渠道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具体包括:工商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手机银行、光大银行云支付APP。

(4)商业银行可选择邮储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等。到柜台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5)在社区、村(居)委会安装的专用POS机刷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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