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遛狗不牵绳罚款多少钱?
无锡遛狗不拴绳罚款多少?
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由公安部门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养犬许可证。具体法律法规如下:
无锡市养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养犬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不得携带犬只进入政府机关、学校、幼儿园、儿童活动场所、医疗机构、宾馆、车站候车室、金融营业场所、文化体育场所以及设有禁止携犬标志的公共场所;
携犬外出或者乘坐电梯的,应当悬挂犬牌、犬链,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怀抱,或者装入犬袋或者犬笼;
除小型出租车外,不得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
不得在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禁养区域和时段遛狗;
重点养犬管理区内单位的烈性犬、大型犬应当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外出遛犬;
室外排出的犬只排泄物,应由犬主立即清除;
当犬只吠叫影响他人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不虐待或遗弃犬只;
犬只死亡的,应当将犬只尸体送犬只检验办公室进行无害化处理;非正常死亡应及时向农林部门报告。
不得在住宅小区公共部位养犬。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对单位处以500元至2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50元至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由公安部门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养犬许可证: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携犬进入公共场所的;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携犬外出未采取相应措施的;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在禁止遛狗的区域和时段遛狗的。
小微违规
为进一步深化城市精细化管理,促进市民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全力打造中国美丽城市,梁溪城管部门将“小微执法”纳入常态化管理阶段。具体“小微违法行为”如下:
“抛物窗户和乱扔垃圾”
“乱涂乱画广告”
“随地吐痰、便溺”
“倾倒垃圾和污水”
“机动车占道乱停”[S2/]
“非机动车逆行等明显交通违法行为”
“遛狗不用牵绳,清理粪便”
2020年9月11日,无锡市梁溪区城管处罚了一起不拴绳遛狗的小微违法行为,这也是无锡市首例处罚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