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地点+材料)
购买经济适用房并申请贷款
[处理时间]
江苏省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日9: 00-12: 00,13: 30-17: 00(夏季时间下午14:00-17:00);
银行网点:工作日9: 00-11: 30-13: 30-17: 00。
[处理地点]
中国建设银行:鼓楼区中山北路26-1号;
农业银行:秦淮区洪武路357号;
中国银行:秦淮区中山南路148号;
工行:秦淮区中山东路404号;
兴业银行:宣武区长江路2号;
交通银行:鼓楼区中山北路124号;
中信银行:南京市中山路348号中信大厦9楼;
江苏银行:秦淮区中华路50号;
招商银行:秦淮区汉中路1号;
华夏银行:鼓楼区湖南路181号;
紫金农商银行:建邺区江东中路381号
[加工材料]
1、《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
2.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
3.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本(非本地户籍需提供有效居住证);
4.婚姻状况证明;
5.首付款凭证;
6.借款人还款银行卡(贴现);
7.卖家身份证;
8.上市确认书;
9.卖方的房产证、土地证或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