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居民医保特殊疾病报销比例
一、具有特殊疾病资格的被保险人特殊疾病待遇报销标准是多少?
特殊疾病没有门槛费,直接按照以下报销标准给你报销
重大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注:
1、报销支付限额(封顶线)特殊疾病门诊和住院合并计算。
例1:
如果李大爷参加的是二类居民医保,基本医保对其当年门诊治疗和特殊疾病住院最高赔付12万元。
2.特殊疾病门诊起付线每年只计算一次(这里的一年是指1月1日-12月31日)。一年内到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就医的,起付线按最高级别医院计算。
例2:
2018年1月,李大爷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的门槛费是300元,5月份又去了一家三级医院。他必须支付800元,500元门诊治疗的门槛费才能到达三级医疗机构,而且后来的门诊治疗没有起付线。(以上费用均为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
3.儿童患重大疾病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的支付限额,参保居民医保一类为10万元,居民医保二类为15万元。高于一般居民。
慢性病报销标准注:以下疾病有年度报销限额:
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胃肠道间质瘤:
6万元/年
非小细胞肺癌:
4万元/年
耐药结核病住院和门诊患者
全年发生的累计费用:
5万元/年
苯丙酮尿症(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
14000元/年
重大疾病保险:
参保人员重大疾病门诊和住院累计发生的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标准的,按照报销比例分两阶段补偿:起付线标准20万元(含)以内的50%,起付线标准20万元以上的60%。2019年的起薪标准是17067元。
重疾医保不需要单独申请,医保系统会自动结算。
二。备注:(一)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按规定进行特殊病种资格认定,在医疗保险跨险种或居民医疗保险跨档次转移时,参保后3个月内与属于同一特殊病种进行互认;投保3个月以上的,其特殊疾病需要重新投保。如果不属于同一专病,其专病需要重新申请。连续参保状态的特殊疾病患者,变更参保区县后,继续其特殊疾病待遇,不再重新申报。
(二)参保人身份变更时的办理流程: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区社保局填写《重庆市市级基本医疗保险开设特殊疾病申请表》,同时交回《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明》原件。
(三)特殊疾病实行门诊定点医疗。对恶性肿瘤进行放疗、化疗和止痛治疗;肾衰竭患者的透析治疗;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三大疾病抗排斥治疗的参保人,可选择两家医院,其中一家为三级医院,作为其特殊疾病门诊的定点医院。其他特殊疾病,被保险人可选择不超过两家医院,一家二级医院,一家一级医院,特殊情况可变更一家三级医院作为本人特殊疾病定点医院。办理过3种以上疾病的,可选择3家定点医院,其中三级医院1家。
(4)特殊疾病参保人变更特殊疾病定点医院时间:原则上原特殊疾病定点医院时间为一年,特殊疾病费用发生当月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