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个人养犬应具备哪些条件?
宜兴个人养犬基本要求: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在本市暂住的合法证明;
2.它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
3.有固定住所;
4.犬的种类和数量符合要求(不得饲养烈性犬,每户限养一只);
5.取得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养犬人应当按规定到市农委批准的犬只免疫点申领免疫证;
6、按《犬类管理条例》办理免疫证明。规定烈性犬、大型犬(犬站立时肩高超过61cm)不得登记为犬,不得在市区饲养;
7.养犬人需携带身份证、法定住址证明(房产证、暂住证、租房合同等)。)和犬只免疫证到指定服务点进行登记,也可即时网上申请。
根据《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固定住所且为独户住所”的规定,群租房、宿舍、宾馆、临时建筑等住所不得办理养犬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