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异地购房怎么提取南京公积金
家庭在南京无房无套房,异地购房地点必须是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缴纳社保所在地。购房时间一年内可以提取公积金。
异地购买商品房(期房)提取公积金:提取时间为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内,由职工携带相应材料到本人公积金缴存银行提取网点提取。
加工材料如下:
(1)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1)首付款发票
(3)身份证
(4)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工作人员在柜台窗口签字),已婚者须携带结婚证及双方身份证。
(4)本人将公积金存入银行借记卡(一类)
(5)在户籍地购房时,还需要携带购房地的户口簿;
(6)还需提供工作单位购房前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如有疑问,请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进行人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