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供暖时间几月到几月份
宝鸡的供暖时间是几月?
一般在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2021-2022宝鸡供暖缴费现已开始。
2021宝鸡市热力公司供热缴费通知单
一、供暖费用
1.支付标准
根据宝鸡市原物价局发布的保发[2011]38号文件,居民用热价格为22元/m2采暖季,其中20.4元/m2采暖季为采暖费,1.6元/m2采暖季为换热站运行费。非居民用热价格为30元/m2采暖季,其中28.4元/m2采暖季为采暖费,1.6元/m2采暖季为换热站运行费用;低保户用热价格为13.38元/m2采暖季,其中11.78元/m2采暖季为采暖费,1.6元/m2采暖季为换热站运行费。
2.付款时间
2021年8月16日至11月15日。逾期缴纳的,市热力公司将根据《陕西省城市集中供热服务标准》、《城市供热供应合同》等相关规定,从12月1日起,每日按所欠采暖费总额的2‰支付违约金。
3.付款方式
①持卡人可通过“宝鸡热电”微信服务号、支付宝“生活缴费”模块、浦发银行、陕西信合、招商银行、建设银行进行缴费。
②非持卡用户由小区管理单位统一收费。
③低保户持低保金、本年度低保金存折最近一次支取记录、户口本、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到市热力公司新建路客服大厅或高辛大道左岸新城北门客服大厅缴费。
二。回收/停止使用热量
1.申请时间申请恢复或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出并办理恢复或停止用热手续。
2.办理方式:所有用户(持卡人和非持卡人)均可通过宝鸡热力微信服务号、市热力公司新建路客服大厅、高辛大道左岸新城北门客服大厅办理恢复或停止用热手续。
3.注意事项根据保〔2014〕21号文件规定,供热计量小区停止供热的用户,必须向市热力公司缴纳30%的基本采暖费。
具体通知可以看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