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电动车管制


石家庄电动车常见问题解答

温馨提示:如果您在办理或预约电动车注册登记时遇到一些问题,欢迎拨打0311-12123咨询。

注册常见问题

Q: 预约成功,但未收到办卡时间信息。可以自己去预约点办理办卡吗?

回复:根据实际情况,目前集中报名点优先考虑预约成功并已被告知具体日期时间的车主。

建议车主耐心等待,短信告知具体时间,然后前往,以免无法在报名点上车。

问:在处理发牌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个“蛮名”吗?

回复:电动自行车注册卡按顺序发放,不允许随机选号。

问:办理车辆登记时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回复:单位车辆注册上牌时,需携带单位身份证明等材料购车(材料丢失需签署电动自行车产地承诺书)。

根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条例》,单位身份证明是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问:买车材料丢失,是否需要自行打印电动自行车产地承诺书?

回复:不用自己打印。

每个集中登记点都配有打印好的电动自行车产地承诺书,车主办理上牌时可直接当场签字。

问: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电单车注册,怎么办?

回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电动自行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撤销,收缴号牌。涉嫌盗窃、抢夺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问:如果车辆安装车牌后出售,车牌会随之过户吗?

答:车辆售出后,车牌会随e-bike一起过户到新车主名下,车主姓名可通过APP更改。目前,该功能正在开发中。

问:电单车丢了要注销车牌吗?

答:你可以在应用程序上注销。或者车主去派出所报案。警方接到报案后,会将被盗车牌移入被盗库。

问:桥西、新华、长安、裕华和高辛五个区的居民正在办理电动自行车的登记和上牌手续。其他区县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也要这么做吗?

答:桥西、新华、长安、裕华、高辛五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完成后,其他区县也将启动登记上牌工作。

问:有居民反映在挂号、预约时遇到系统卡顿、无法登录等问题。原因是什么?

答:最近有大量的人订卡,导致后台数据大量积压。我们正在和相关部门协调,这个问题很快就会解决。也提醒已经拿到批文的居民,先不要急着去网点,等收到第二条包含安装时间和网点地址的短信后再去网点,可以最大程度的节省你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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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常见问题解答

1。我市电动车综合治理重点治理哪些车辆?

答: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2。我市电动车综合治理重点治理哪些交通违法行为?

答:驾驶、拼装、非法改装或安装发动机罩、挡风玻璃、支架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设施;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驶入机动车道和城市快速路、在人行道和斑马线上骑行;酒驾;牵引动物、手持物品或浏览电子设备驾驶;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在统一停车区域外停车,占用盲道、人行道等影响安全驾驶、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

3。电动自行车的定义?

答: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能力,能够实现电动助力和电力驱动功能,并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两轮自行车。

4。电动自行车有哪些新旧国标?

答: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是《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2019年4月15日实施;旧标准是1999年10月1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 - 1999)。

新旧国标的主要区别是:(1)最高设计速度:新国标为25km/h;旧国标20k m/h(2)整车最大质量:新国标55kg;旧国标是40kg。(3)电机最大功率:新国标为400W;旧国标是240W。(4)脚踏功能:新旧国标都要求具备脚踏和骑行的能力。

5。建立我省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的法律依据?

答:2021年11月23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6。电动自行车的登记上牌由哪个部门负责?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因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合法的登记部门。

7。电动自行车如何实施分类管理?

答:对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发放正式号牌(绿板);对在用两轮电动车(购买日期在2021年12月9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公告发布之前),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性标准,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额定电机功率不超过4千瓦的,登记发放临时号牌(白色号牌)。集中登记挂牌日期结束后,不再发放临时号牌。给予临时号牌两轮电动车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内按非机动车管理。过渡期届满后,不得上路行驶。

8。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应当当场提交电动自行车,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电动自行车购买证明或者其他合法合规证明;(三)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证明。

9。电动自行车的购买证明、合格证丢失,如何注册?

答:不能提供电动自行车的购买证明、合格证或进口证明的,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签署《电动自行车产地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电动自行车相关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我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10。电动自行车需要买强制保险吗?

回答:《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没有强制要求你给电动自行车买保险。鼓励电动自行车车主为电动自行车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人身伤害险和财产损失险。

十一。驾驶电动自行车有什么年龄规定?需要考驾照吗?

回答: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年满16周岁,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电单车属于非机动车,驾驶非机动车不需要驾驶证。

12。电动自行车应该开在什么车道?

回答:电单车属于非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道右侧行驶。

十三。电动自行车有限行吗?

答:不允许使用官方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号牌临时电动两轮车限于中山路(友谊街至体育街)、裕华路(友谊街至体育街)、中华街(和平路至淮安路)、建设街(和平路至淮安路)。过渡期结束后,他们不得上路行驶。

14。开电动自行车上路一定要戴头盔吗?不戴头盔的处罚是什么?

回答:驾驶或骑电动自行车时应戴安全帽。驾驶或者骑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15。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需要自带安全帽吗?

答:《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经营单位应当随车配备安全头盔。驾驶员和乘客在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时,发现电动自行车未安装安全头盔的,不得骑行。

16。电动三轮车和四轮车怎么管理?

答:电动三轮车和四轮车属于机动车,不属于《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管理范畴。行业、市场监管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现行机动车管理规定,从生产、销售和驾驶资格、车辆登记、道路交通等方面加强管理。

十七。什么是电动助力车?

答:电动轻便摩托车是以电力驱动的道路车辆,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其电机最大连续额定功率之和不大于4kW(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车辆除外)。包括两轮电动轻便摩托车和三轮电动轻便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

18。什么是电动摩托车?

答:电动摩托车是以电力驱动的道路车辆,其最高设计速度大于50km/h,或者其电机最大连续额定功率之和大于4kW。包括两轮电动摩托车和三轮电动摩托车,两者都属于机动车。

19。什么是低速电动车?

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低速电动车主要是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零部件技术水平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车。

20。什么是残疾人机动轮椅?

答: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是以内燃机为动力的轮椅车。所有内燃机都是汽油机,是为下肢残疾人设计的。一般都是正规三轮,都是上肢操作,贴有残疾人专用车标志。它们是道路交通工具,也被称为残疾人三轮摩托车。根据法律规定,它们属于非机动车。无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21。市区电动摩托车哪里有牌照?

答:所有县级车管所都可以办理摩托车登记业务。市区人员需要办理摩托车业务的,长安区居民到正定县、高新区、藁城区、雨花区、栾城区、桥西区、新华区办理,到鹿泉区车管所办理摩托车上牌、登记等业务。

二十二。摩托车需要买强制保险吗?

回答: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根据法律规定,必须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二十三。驾驶摩托车上路应遵守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 (一)摩托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悬挂机动车号牌;(二)摩托车驾驶人已取得与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三)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4)摩托车驾驶人和乘车人佩戴安全帽;(五)驾驶摩托车应当遵守市区三环路以内(含主路、辅路)全天限制交通的规定。

24。申请摩托车驾驶证的年龄是多少?

答:申领轻便摩托车驾驶证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无年龄上限;申请普通摩托车驾驶证的,年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

25。你拿什么驾照开摩托车?

答:驾驶普通三轮摩托车,应当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代号为“D”;驾驶两轮摩托车,应当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代号为“E”;驾驶轻便摩托车,应当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代号为“F”。

二十六。电动自行车加装或者改装的行为是什么?驾驶或者改装电动自行车上路会受到什么处罚?

答:安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包括安装发动机罩、挡风玻璃、支架等。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包括拆卸或者改装限速装置、电机、电池等部件。安装或者改装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元罚款。

27。什么是拼装机动车?驾驶拼装机动车上路怎么处罚?

答:拼装机动车是指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拼装车辆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收缴该车辆并强制报废。拼装四轮低速电动车的,对驾驶员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人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1000元罚款,也可以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组装三轮低速电动车、摩托车的,对驾驶人处以500元罚款。驾驶人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500元罚款,也可以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什么是非法改装的机动车?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上路怎么处罚?

答:非法改装机动车是指品牌型号已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但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改变了已认证或者已登记车辆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机动车。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500元罚款。

。如何查询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

答:查询工信部机动车准入信息,可以登录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官网,点击首页右下角准入信息查询系统,或者登录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官网,点击底部信息检索公共服务。

30。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需要注意什么?

答:购买:购买电动自行车,要去有合法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的正规商家,查看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实际销售的车辆与随车证、证信息一致,并向商家索要证、票,保留相关票据、凭证。不要购买无合格证、厂名、厂址、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交通链接: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交通信号,驾驶或者骑行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不得驾驶拼装、非法改装或者加装发动机罩、挡风玻璃、支架等交通安全装置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驶入机动车道、城市快速路、在人行道或者斑马线上骑行、牵引动物、持物或者浏览驾驶用电子设备、违规载人载物、违规停车。

停车:禁止在建筑物内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区域,以及家庭、宿舍、办公楼等非集中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动自行车充电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私自拉线或者安装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载人电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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