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办理公证业务需要多少钱?本文为您带来天津市公证收费标准,方便您查询公证收费信息。欢迎收藏转发!
一.证明法律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和股权转让的证明。
1、50万元及以下,收费标准为0.3%,收费标准不足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2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0.25%;
3、5000001元至1000000元,0.2%;
4.1000001元至2000000元的部分为0.15%;
5、2000001元至5000000元,0.1%;
6、50000001元至10000000元,0.05%;
7、10000001元以上,0.01%;
(二)其他经济合同证明
1、20000元,收费比例为1%;
2、20001元至50000元,0.8%;
3、50001元至100000元,0.6%;
4、10万元至50万元,0.5%;
5、50万元至100万元,0.4%;
6、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0.3%;
7、20万元至30万元,0.2%;
8、30万元至40万元,0.1%;
9.400万元以上部分为0.05%;
(3)证明民事协议
1.赡养协议证明,赡养协议,赡养协议,每件100元。
2.证明其他民事协议,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取15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双重征收。
(四)计划生育协议证明,每件最高收费不超过50元。
(五)房屋拆迁协议证明,每件最高收费不超过50元。
(六)客运出租汽车合同、客运出租汽车合作经营证明、车辆转让合同各收取100元;出租车司机聘用合同每份50元。
(七)劳动合同证明,每件最高收费不得超过50元。
(八)农业承包合同证明,每件最高收费不超过50元。
(九)收养关系证明
1.亲生父母一起提出收养的,每件收取400元。
2.如果生父母单独送养,每件收取700元。
3.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每件收取900元。
(10)证明财产继承、赠与、遗赠的,收取所得2%的费用,最低收费200元(如果当时以继承财产为目的需要办理亲属关系公证的,按照“证明财产继承”的标准收取费用)。
二。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1)出生、存活、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过刑事处罚等证明。,每件收费80元。
(二)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和资信,每件收取500元。
(三)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每件收费300元。
(4)办理证据保全。
1、证人证言和书证保全,每份收费200元。
2、视听资料、计算机软件保存,每件收费700元。
3、保存物,每件不动产收费900元;其他物证保全每件300元。
4.侵权与事实证据保全。每件收费900元。
(五)制作票据拒收证明,每张收费400元。
三。证明法律意义的文件
(1)证明知识产权享有、转让和使用的文件按500元收取。
(二)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委托书、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件,每份收费500元。
(三)证明其他法律文件,每份收费50元。
四。提存办理公证,收取标的金额的0.3%,最低收取100元,另外收取代申请人缴纳的保管费。
五、赋予债权的票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漏,核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效力。
(一)证明遗嘱,每份收费150元;疑难复杂案件可酌情增加,最多不超过一次。
(二)保管遗嘱,每份收取50元(保管箱租赁费按实际支出收取)
(三)清查遗产,每件收费500元。
(四)保存文物,每件收取100元(保管箱或场地租赁费按实际支出收取)。
(五)确认遗嘱效力,每份收费400元;疑难复杂案件可酌情增加,最高不超过50%(附相关鉴定费用)。
七。财产的库存、清算、评估和损失估计的证明
(一)证明公民个人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毁损评估,每件收取500元。
(二)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的清查、清算、评估和毁损评估,标的额不足100万元的,每件1000元;投标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每件收取2000元。
八。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一)终止收养、恢复亲子关系、认领亲子的,每件收费300元。
(二)报关单、委托书、保函,每份收费50元。
(三)证明劳动保险、抚恤金、劳动报酬、救济费、抚恤金、子女补助金等有关事项的,每项收费最高不超过50元。
(四)产权证明、完税证明,每份收费200元。
(五)商标注册证明、产品抽样检验,每件收费500元。
(六)彩票证明,每张收费1000元。
(七)招标、开标、决标证明,每份收费2000元。
(八)拍卖证明,每份收费1000元。
(九)证明其他民事法律事实或者行为,公民个人每件收取100元;法人和其他组织每件500元。
九。保管文书,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办理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带你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
(一)保管证件,年费为50元(保管箱租赁费按实际支出收取)
(二)办理抵押登记,每次收费300元。
(三)办理与公证有关的登记事项,每件收费300元(挂号费、邮费按实际支出收取)。
(4)代理公证事项相关的鉴定,每件收费300元(挂号费、邮费按实际支出收取)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书,一般法律文书如委托书、公民个人声明书等。都是代表对方起草的,还有各种法律文件与复杂的合同等。被收取50元,每份法律文书收取200元;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委托书、声明书等一般法律文书按100元收费,合同等复杂法律文书按500元收费。
(六)修改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书(按上述项目收费减半)
(七)解答法律咨询,每小时收费30元。
十、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一)常年公证服务,双方约定每月收费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二)其他非诉讼代理人,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每项收费500元;疑难复杂案件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每案收费最高不超过3000元。
(三)外出考察办证,每件民事收费100元,每件经济收费300元(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按实际支出,差旅费补贴按国家标准收取)
(四)公证处以外送达的公证文书,每份收费20元。
(五)翻译费、外文印刷费、校对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
(6)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未经审查的,每件收取10元;经审查的,按照公证费用的50%收取。
(七)查询公证档案,每卷20元;如果您需要复印,将另行收费。每页2元,每册不超过10元。
(八)公证书副本,公证书由每个申请人出具,申请人要求多份或翻印的,按每份20元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