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购房类提取住房公积金材料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以分为几种情况,包括购房、还贷、房屋装修、出租、注销、其他情况。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资料
1。购买预售或已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销售);
首付款发票;
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员工在柜台窗口签字或网上确认);
在外地购房提供购房地户口簿或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明细;
身份证;
银行存放的银行卡。
2。购买二手房(含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动产权利证书;
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员工在柜台窗口签字或网上确认);
存量房买卖合同号(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
外地购买发票;
在外地购房提供购房地户口簿或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明细;
身份证;
银行存放的银行卡。
3。购买经济适用房(含共有产权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经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共有产权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如未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请开发建设单位联系中心说明情况,提供购房人名单,并向购房人出具购房证明)
支付;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适用于拆迁后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
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工人在柜台窗口签署的单身声明);
身份证;
银行存放的银行卡。
4。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动产权利证书;
全额购货发票(收据);
《公有住房买卖合同》;
身份证原件;
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员工在柜台窗口签字或网上确认);
银行存放的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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