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指引(试行)》的通知
保〔2015〕201号
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各保险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意见》和《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见》,提升保险理赔服务水平,促进保险理赔服务简便、快捷、透明,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加强和改进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是彻底治理“理赔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各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保险小额理赔服务,将其纳入日常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源投入,统筹规划,不断完善保险小额理赔服务。各保监局要加强理赔服务监管,及时督促检查辖区内保险机构落实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提升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水平,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明确责任,确保落实。
各保险公司要根据《指引》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任务,落实责任。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行业加强小额理赔服务能力建设,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和水平。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应不断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协助做好保险小额理赔服务的监控和信息披露工作。各保监局要督促辖内保险机构认真落实《指引》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辖内保险公司小额理赔服务监控指标数据。
三、立足长远,注重实效
加强和改进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作。各单位在执行《准则》时,要从长计议,提前规划好文章的布局。要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标准,形成持续提升理赔服务质量的良性循环和长效机制。《指引》试行期间,各单位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中国保监会
2015 . 10 .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