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医保缴费基数怎么算的


福州医保缴费基数

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3517元。结合我市征缴规定,从2021年7月1日起,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缴费基数按以下标准核定:

一、在职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包括生育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

月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3676元,最高不超过18379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含长期护理保险)

月缴费基数3676元,

其中包括:

1.职工医疗保险费按10%的费率缴纳,每月缴费金额为367.6元;

2.长期护理保险费由用人单位职工按照0.25%的比例缴纳,单位缴纳的部分从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划拨,个人承担的部分按照0.125%的比例缴纳。个人每月缴费金额为4.6元(从个人账户余额中代扣代缴)。

三。被保险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达到职工医疗保险规定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医疗保险基数为3676元,按10%的费率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为36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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