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海口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企业和机构
海口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市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
(一)用人单位(企业)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规定到社保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申报。
(二)用人单位(其他)经批准成立后30日内,应按规定到社保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申报。
城市居民
海口市行政区域内具有非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学生),当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
农村居民
具有海口市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自愿参加新农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