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借款人可通过“南京公积金”app、政务服务网站或其app、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受托银行指定网点、拨打12329服务热线等渠道获取申请公积金贷款信息,准备贷款申请材料。
(一)购买自住住房
1.借款人从承办公积金贷款业务的21家银行中选择办理贷款的银行,并提供贷款申请材料。
2.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经借款人及配偶授权,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银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核实借款人家庭成员、户籍、婚姻状况、房产、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核实购房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房屋的完整性和权利等。对于需要买卖双方具体约定的事项,双方应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承诺书。必要时,受委托银行应当进行现场调查。
3.受委托银行应与借款人建立面签制度,根据借款人及夫妻双方的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实际可贷金额,约定贷款期限,确定还款方式和担保方式,并在受委托银行开立还款账户,用于偿还贷款。出具公积金贷款合同文本,指导借款人正确填写相关材料。
4.受委托银行将符合条件的借款人的贷款信息录入公积金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公积金中心审批。
5.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不动产登记和抵押(抵押通知书)登记手续,并负责抵押(抵押通知书)和不动产登记证。
(二)住房的建造、翻新和大修
1.借款人从承办公积金贷款业务的21家银行中选择办理贷款的银行,并提供贷款申请材料。
2.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经借款人及配偶授权,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银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核实借款人家庭成员状况、户籍、婚姻状况、名下房产、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借款人及配偶如需做出具体事项,当事人应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承诺书。
3.借款人提交贷款申请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的贷款管理人员应组成联合审查小组,赴现场进行现场检查。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核对房屋建筑、装修或大修部分的情况,抵押物的价值及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等。,并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评估在《住房公积金建造、改造、大修贷款现场核查表》上签署核查意见。
4.受委托银行根据借款人的贷款申请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和《住房公积金建造、改造、大修贷款现场核查表》对贷款申请进行预审。对符合条件的,由受托银行计算实际可贷金额,约定贷款期限,确定还款方式和担保方式,并在受托银行开立还款账户,用于偿还贷款。出具公积金贷款合同文本,指导借款人正确填写相关材料。连同借款人的证明材料,报公积金中心审批。
5.经公积金中心批准后,受委托银行和借款人按有关规定办理抵押手续,并收取抵押权《不动产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