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购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购买预售和现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材料]
1.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销售);
2.首付发票;
3.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员工在柜台窗口签字或网上确认);
4.异地购房的,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明细;
5.身份证;
6.存放在银行的银行卡。
[购买二手房(含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材料]
1.不动产权利证书;
2.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员工在柜台窗口签字或网上确认);
3、存量房买卖合同号(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
4.在外地购房提供购房发票;
5.异地购房的,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明细;
6.身份证;
7.存放在银行的银行卡。
[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含共有产权住房)的办理材料]]
1.经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简称《共有产权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如未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请开发建设单位联系中心说明情况,提供购房人名单,并向购房人出具购房证明)
2.付款发票;
3.房屋拆迁补偿协议;(适用于拆迁后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
4.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工人在柜台窗口签字);
5.身份证;
6.存放在银行的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