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异地就医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退休人员),提供就医地户口簿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居住和生活的退休人员)提供就医地居住证(暂住证)复印件或居(村)委会证明原件。异地常驻人员(用人单位委派到异地工作的人员)应提供参保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3。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条件的人员)由省医保指定的转诊医院办理。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承诺制进行异地就医登记,并在承诺时间内发送资料存档。
江阴市居民医院转诊备案手续在授权定点医院办理,包括江阴市人民医院、江阴市中医院、江阴市第三医院(限精神病)。根据卫生健康部门相关规定,转诊由江阴市授权定点医院医生提出并填写《江阴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登记表》。经科主任确认签字后,医院进入江阴医保业务系统完成备案手续。在无锡、宜兴就医的,由无锡、宜兴医保认可的授权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由江阴市医保中心盖章备案。
点击下载:江阴市医疗转诊登记表。